2017年以來,祿豐縣紀委找準職責定位,把紀律檢查作為推進脫貧攻堅工作的重要抓手,聚焦紀律作風,強化監督執紀,著力推進脫貧攻堅各項決策部署有效落實。
強化政治意識,找準職責定位。全縣紀檢監察干部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座談會和中央紀委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視頻會議精神上來,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意識,認真貫徹落實各級紀委對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部署要求,圍繞全縣脫貧攻堅工作全局,準確把握監督執紀問責專責機關的職能定位,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堅持“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要求,緊扣脫貧攻堅工作中黨員干部的紀律、作風、履責情況,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黨員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脫貧政策走偏受阻、脫貧項目和資金管理使用違規違紀,以及發生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的各類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提高精準發現問題的能力,敢于擔當,敢于較真碰硬,跟蹤督促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
突出工作重點,健全督查機制。建立脫貧攻堅按月抽查工作機制。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的通知》,從2016年11月起,縣紀委聯合縣扶貧辦對縣級各部門、各鄉(鎮)脫貧攻堅工作開展情況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堅持每月抽查一次,縣紀委從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隨機抽取貧困行政村,再由鄉鎮紀委對抽取的貧困行政村“兩委”、駐村工作隊脫貧攻堅工作開展情況及貧困人口精準扶貧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實地抽查,抽查結果由縣紀委匯總后上報州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完善脫貧攻堅紀律檢查常態化機制。制定下發《中共祿豐縣紀委、祿豐縣監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的通知》,通過明確抽查范圍、抽查方式、抽查時間、情況報告、結果運用,在鄉鎮脫貧攻堅按月抽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縣級每兩個月開展一次抽查的工作機制,組建9個抽查工作組,重點圍繞與縣委、縣政府簽訂脫貧攻堅責任書的單位(部門)履行脫貧攻堅工作職責的情況以及脫貧攻堅重點鄉鎮和紀律審查空白點的鄉鎮進行全面的再監督、再檢查。建立健全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制定下發《關于建立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列出線索排查、線索移交、線索處置、問責追責、報告通報等脫貧攻堅領域從最初的線索排查到最后的結果運用五個重要環節的工作內容和要求,做到“專病專治”,高位推進脫貧攻堅精準監督執紀問責。
突出問題導向,強化監督檢查。把脫貧攻堅紀律作風情況作為巡察重點,在第二輪巡察工作中,將2017年計劃脫貧出列的黑井鎮納入巡察范圍,發揮巡察工作的“探照燈”“顯微鏡”作用,提高精準發現問題的能力。對脫貧攻堅專項紀律檢查工作進行職責分工,細化任務,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明確日常監督檢查由縣紀委3個紀檢室和8個工委、14個鄉(鎮)紀委為主,采取直接檢查、分級檢查、分片檢查和定期全面檢查、隨機抽查、暗查暗訪、明察暗訪等方式,對相關主責部門和成員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紀律檢查采取常態化按月督查、重點督查和隨機督查相結合的方式,突出重點,緊扣存在的問題,及時跟蹤問題整改進度,提出相關處理意見,實行責任、問題倒查,確保專項紀律檢查不留死角。今年以來,開展按月脫貧攻堅抽查8次,抽調2名同志配合縣扶貧辦開展專項檢查,督促被抽查單位整改2個大類8個方面的問題。抽調18人組成9個專項檢查組,對與恐龍山鎮以及和縣委簽訂脫貧攻堅責任書的28個縣屬部門開展重點督查。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半年檢查,不發通知,不打招呼,對高峰海聯、蒼底,黑井青龍、銀馬,妥安羅申、嶺崗等3個鄉鎮6個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員作風紀律情況進行隨機抽查。跟蹤督促整改一季度脫貧攻堅考核存在共性問題65個、個性問題22個。
嚴肅追責問責,強化結果運用。建立專項約談提醒機制,發現各鄉鎮黨委、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存在統籌組織、進度安排、項目落地、資金使用、人力調配、推進實施等方面工作不到位、不落實,黨政主要領導沒有做到扶貧脫貧工作重大問題親自研究,難點問題親自協調,重要決策親自落實,扶貧脫貧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不落實,各行業主管部門在扶貧脫貧工作中項目、資金、措施落實不到位,資金管理使用監管不到位等落實脫貧攻堅責任不力的情況,及時約談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警示,指出存在問題,嚴肅開展批評教育,并視情況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或《監察建議書》,督促限期進行整改。對縣委政府督查室在督查中發現的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問題,由縣委政府督查室提出意見,經縣委政府領導同意后,縣紀委監察局做好約談和問責工作,做到該提醒的提醒、該約談的約談、該整改的整改、該問責的問責、該處分的處分。對脫貧攻堅專項紀律檢查發現以及相關責任部門移送的作風問題和違紀違規行為快查快辦,嚴肅問責或進行紀律審查。堅持對重大典型案件下查一級,加大組織協調力度,合理配置執紀資源,形成整體合力。強化縣級紀委領導分片包案制度,加強對鄉鎮和村“兩委”脫貧攻堅工作的監督,統籌安排、整合資源,健全“村案鄉辦”“鄉案縣審”“鄉鎮交叉檢(審)查”、劃片督辦等工作機制,把查處脫貧攻堅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作為執紀審查的重點,堅決懲處“小官大貪”、侵占挪用、克扣強占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同時,匯總脫貧攻堅違紀典型案例,集中通報曝光,發揮警示震懾作用。(楊忠法)